有愈來愈多人看了我上一篇文章後,問本玻璃有關開網店的事,其中有個問題出現了好幾次:「在香港開網店的話,是不是不用商業登記的呀?」我相信這個迷思,很多人都有同樣的疑問,包括開 Instagram, Facebook, 微商等,到底需不需要商業登記的呢?
無論是什麼形式的網店,都是需要的。根據香港稅務局的指引,須辦理商業登記的「業務」包括:
- 為了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、商務、工藝、專業、職業或其他活動;
- 為會員提供設施、服務及專用處所,以便進行社交或康樂活動的會社;
- 所有根據《公司條例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,或非在香港成立但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有限公司,不論其實際上是否有在香港經營業務。
- 所有在香港設有代表辦事處或聯絡辦事處,或出租其在香港的物業的非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,不論其有否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。
經營這些的網店,無論規模是多大多少,都已經踩中了第一點中所提到的「任何形式的生意、商務、工藝、專業、職業或其他活動」,是必需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到稅務局申請商業登記證的。
原文: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 310 章)規定,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。本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。
每月交易金額不超過 $10000 可以豁免登記?
可豁免登記的服務或經營只有:
- 慈善機構;
- 農業、園藝或漁業的經營(此項豁免不適用於根據《公司條例》成立為法團或須註冊的公司);
- 擦皮鞋的生意;以及
- 根據《小販規例》須要領取牌照的各種小販生意(在建築物內經營者除外)。
稅務局並沒有說過網店少於幾多生意額就可以不用登記,只是有說如果你的業務(網店),每月的平均生意額不超過以下限額,是可以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:
主要憑提供服務以賺取利潤的業務 | $10,000 |
其他業務 | $30,000 |
還有,如獨資東主或相同合夥人同時經營兩項或多於兩項業務,則任何一間該等業務均不會獲得豁免這些費用。
很多網店沒登記也沒事,不會查到我吧?
其實稅務局已經清楚的列明不依時遞交申請的後果:可處罰款 $5,000 及監禁 1 年;繳交本年度及過往年度商業登記費及徵費(如開業超過十二個月)。
我想看到這裡的任何人,都不會為了那 $250(2019 年 4 月 1 日起)而冒這個險吧,太傻了好嗎!
俗語有說:「唔係唔報,時辰未到啫!」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而把自己置於險地,有些事該做的還是要做,這是在保障自己。
沒有地址怎麼登記呀?
正常開網店的話,是不會有商業地址的,因此在做商業登記的時候,是可以用自己的住址去注冊的(包括公屋)。
但是,我不建議你這樣做,因為如果有什麼業務上的糾紛(尤其是網店),客人找到上你家裡去,那就有點不太好了。所以最好是租一個虛擬辦公室 Virtual Office作為公司地址,還可以代收郵件包裹。
怎麼申請?
提交商業登記申請有三個方法:
- 親臨灣仔稅務大樓 4/F 的商業登記署(當天就能拿);
- 郵寄至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 29015 號。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,請支付足額郵資;
- 網上申請(只適用於獨資業務、合夥業務及分行登記)。
我個人會建議你在網上申請,真的很簡單,它會告訴你需要什麼,不用反反覆覆的去問這個人那個人。你還可以選擇自己去稅務大樓拿或郵寄到你登記的營業地址,提交申請後馬上就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拿。
真的,別傻乎乎的去排隊,又要搞來搞去的。他們很貼心的做了網上申請示範,圖文並荗,很清楚明白,非常簡單。
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,可以到稅務局的官方網站,它們有非常詳細的說明各種問題。
結語 – 開網店不搞商業登記=玩自己
千萬不要抱任何僥幸的心理去做網店,包括商業登記這一步。別人是怎樣的,不要管,做正確的事,正視網上創業這件事,會使你愈來愈進步,而不是什麼都可免則免,這不是創業者該有的心態。不要讓自己有後顧之憂,才可以無畏無惧的大展拳腳,成就一番事業。如果你有什麼問題的話,歡迎留言給我,希望這文章可以幫到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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